鹿港藝術村所在地,早年俗稱「烏魚寮」,為捕撈烏魚的魚戶搭寮捕魚作業之地(沙洲),因而得名。日治時期此地區填河造路並興建日式宿舍群。1945年產權由國民政府接收,歸鹿港鎮公所管理。 2009年鹿港鎮公所爭取上級補助,重新整修完成。結合城鎮歷史發展脈絡、文化設施佈局等元素,提供為藝術家創作的工作室以及與民眾交流的平台。
自2010年5月起正式開放第一屆駐村藝術家進駐,執行至今已進入第十一屆。近年更積極推廣藝術村,除活化原有閒置空間,如建置休憩區、戶外草地舞台等,更透過積極辦理各項活動吸引在地民眾與遊客,如視覺藝術展覽、藝文動態活動、文化小旅行等,並希望藉由鹿港豐富的傳統工藝及古蹟建築風貌,發展出國際藝術空間的樣貌。(彰化縣政府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