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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為林田山林場原址,為日據時期之大安山區伐木、集材、運材作業場,其規模為日據時期台灣東部三大林場之一。
林田山林業始於1918年,由日本「花蓮港木材株式會社」開始採伐,民國28年改為台灣興業株式會社於萬平溪畔的台地設立「台灣興業株式會社林田山砍伐事業所」,設置數條伐木鐵路,並開始建置具生活機能之宿舍與建設,現今之林田山之規模則以此為雛型,隨著伐木興盛逐漸擴展至現今的規模。1945年台灣光復後,林田山林場改由經濟部資源管理委員會接收,林場則為台灣紙業有限公司林田山管理處,持續林木開採與木材生產,並於1954年開放為民營。
1960年為林場伐木發展高峰期,約有2000名員工,宿舍擴建約123棟。1972年改為省營的中興紙業公司1973年林業發展時代式微,由林務局接管至77年林田山伐木終止,林務局合併光復、鳳林兩工作站,更名為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萬榮工作站,而後將林田山林場規劃為「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」,2006年由花蓮縣政府文化局公告為歷史聚落。園區目前仍有退休員工約32戶50多人居住於宿舍內,為見證林田山林業發展最生動的活歷史。(林務局)
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為林田山林場原址,為日據時期之大安山區伐木、集材、運材作業場,其規模為日據時期台灣... (全文展開)